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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changsong来源: 更新时间: 2018-11-13

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国有色金属工业

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中色协科字〔2018〕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色金属工业主管部门(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推荐工作,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2018年度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范围

1.推荐项目专业领域分有色金属行业地质、采矿、选矿、冶金、材料、加工、自动化、设备、标准、分析、环保等专业。

2.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在未解密之前,不得推荐。

3.凡从事有色金属行业技术研发的企业、研究设计院所和高等院校均可推荐,鼓励民营和中小企业推荐。

二、推荐奖种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设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

1.技术发明奖

推荐项目在有色金属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中有重大技术发明,新颖性与创造性强、技术经济指标先进、技术成熟完整、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和良好应用前景。推荐技术发明奖项目须获得授权核心发明专利,单项人数不得超过6人。

2.科技进步奖

推荐项目在有色金属行业科技开发、技术推广、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等方面有重大技术创新,具有技术经济指标先进、技术成熟可靠、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对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和提高市场竞争力意义重大。推荐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单项人数不超过16人,二等奖单项人数不超过12人,三等奖单项人数不超过8人。

三、推荐办法和要求

1.2018年度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推荐实行网上填报(www.yskj.cn)。请各推荐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做好推荐材料的填写、审核工作。各推荐单位以登录账号(另附)登录推荐平台组织在线填报。如推荐单位未收到登录账号,请与联系人联系索取。网络推荐填报流程详见推荐平台说明。

2.推荐奖励的项目,须在知识产权、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无争议的条件下由项目完成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推荐。合作完成的项目在所有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由第一完成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推荐。

3.推荐奖励的项目整体技术必须在生产中应用2年以上,即项目应当于2016年9月30日前整体技术应用。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

5.推荐奖励的项目需通过行业或地方第三方机构组织的科技成果评价,并提供第三方评价材料。提供的材料包括科技成果评价、鉴定和项目验收、评估、评审等技术评价证明(复印件),知识产权证明、应用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等。

6.推荐技术发明奖项目,授权发明专利须提供发明专利证书及专利说明书全文。推荐科技进步奖项目,授权专利须提供专利证书及专利说明书首页(摘要页)。推荐“标准”的奖励项目(产品标准、分析标准和性能检测标准)需提交正式标准文本(复印件)、标准编制说明、审查会议纪要及会议代表名单、标准水平评价意见、标准实施情况证明等。推荐“标准样品”的项目需提交标准样品证书(复印件)、标准样品研制报告、标准样品鉴定证书、标准样品实施情况证明等。

四、推荐书填写要求

1.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附件1)是有色金属行业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推荐单位严格按照《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填写说明》(以下简称《推荐书填写说明》,附件2)的要求填写,重点突出推荐项目的技术发明、科技创新内容。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2.《项目摘要》(附件3)为评审时的项目简介材料,内容主要为:项目背景和目的意义、科技创新或技术发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与国内外同类技术先进性对比和应用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推动技术进步和行业发展的作用等。文字不超过1000字。

3.《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填写说明》和《项目摘要》等文件内容较多,本文不附,请登录推荐平台自行查阅。

五、推荐材料要求

1.登录推荐平台,填写《推荐书》,形成《推荐书》电子版。在线打印《推荐书》,与推荐项目有关附件材料一并装订成一册(请勿另加封面),一式1份。《推荐书》中封面、推荐意见、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情况表中分别加盖推荐单位和相关完成单位公章,完成人情况表分别由完成人本人签名确认。

2.《项目摘要》及《评价结论或鉴定意见》一式20份。

上述材料均按A4版面打印,电子版与书面推荐材料内容须一致。

六、推荐时间要求

网络推荐填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24:00。书面推荐材料请于2018年9月10日前寄我会科技部(以推荐材料寄送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海涛  010-63971534  15810938955

        张 龙  010-63963837  13601365478

邮  箱:LHT7629@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邮编100814)

 

附件:暂停下载,8月3日恢复

1.《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doc

2.《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填写说明》.doc

3.《项目摘要》及评价结论或鉴定意见.doc

4.通知PDF版.pdf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2018年5月31日

抄送: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